常温已核验
食品安全少于2小时:可立即食用或转冷藏;2-4小时仅宜立即食用;>4小时应丢弃
4-60℃
剩余热菜/主食Cooked leftovers · 别名:剩菜、剩饭

先选择形态组;需要时再确认具体状态
没有已核验数据的方式会保留位置,但不会推测保存时间。
4-60℃
剩余热菜/主食≤4℃
剩余热菜/主食≤-18℃
剩余热菜/主食可以
冷藏解冻后充分复热
最后核验:2026-08-29
按来源原意结构化;如无精确时长则保留定性建议,不擅自换算。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食物安全中心 · A+24小时更保守建议仅归于SRC015,不再误归给SRC009。
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(转载“健康中国”) · A+按来源原意结构化;如无精确时长则保留定性建议,不擅自换算。
USDA 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 (FSIS) · A+与健康中国≤4℃冷藏3天并不完全矛盾;前台可表达为“最好24小时内,规范冷藏一般不超过3天”。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· A